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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新速递 | 罗溪镇关爱社矫对象 助其回归社会

2017-05-03 小新 小新说法

2017年5月7日,罗溪镇司法所将对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进行解除宣告,为保证李某按时解除、顺利回归社会,近日司法所进入手续办理阶段。该名对象是首批进入罗溪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的对象之一,历时五年时间,最终顺利完成矫正,回归社会。进行解除宣告时,李某几度哽咽。


李某说

这是高兴的泪水,为我自己、为我的家人,更为这些年无私地帮助过我的人。



2012年,李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缓刑,平静的生活因自己对法律的无知给打破了,一时间她无法接受现实,觉得对不起家庭,对生活也失去了希望,不愿与社会接触。罗溪镇司法所了解情况后,针对其特殊情况,在做好社区矫正常规教育和劳动的同时,对她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,消除其恐惧感和排斥情绪,并与其逐步建立起信任关系。经过一段时间的调适后,李某症状大有好转,开始努力工作、乐观生活,重建了生活的信心,并能够积极配合矫正,得到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鼓励与好评,顺利地完成了为期五年的社区矫正。


李某表示

她要感谢罗溪镇司法所对她这些年的教育、帮助和照顾。李某说:“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把我当犯人看待,而是从多方面耐心、细心地帮助和安慰我,使我消除自卑心理,才能重拾对生活的信心、顺利完成矫正。”


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李某强调解矫后仍要遵纪守法,吸取教训,认真学习法律知识,兢兢业业工作,不负自己的努力和家人的付出,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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